又一位地產大佬被采取留置措施。
8月22日晚,泰禾集團公告稱,泰禾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其森因涉嫌違法,已被遼寧省新民市監察委員會實施留置措施。
泰禾集團表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資產被凍結、查封的情況,會對公司運營產生一定影響。除此之外,公司按原組織架構和管理體系在正常運轉,各項經營活動仍然正常進行。
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黃其森第一次被帶走調查。2022年3月,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時任泰禾集團執行副總裁黃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當時,黃其森也被帶走配合調查,后于同年11月回歸崗位。
合并被罰1740萬元
此外,泰禾集團在另一份公告中披露稱,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黃其森等高管收到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被處以600萬元罰款,一眾高管合計被罰1140萬元,總處罰金額達1740萬元。
該公告稱,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泰禾集團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應當事人的要求2025年6月30日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具體來看,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黃其森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葛勇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王景崗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黃耀文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對邵志榮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李衛東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劉向民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阮仕江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曾經喊出“2000億元”銷售目標
公開資料顯示,黃其森出生于1965年1月,福建閩清人,15歲即考入福州大學建筑系,畢業后進入建設銀行福建分行,1996年31歲便“下海”創立房企泰禾。2010年9月,泰禾集團借殼上市,登陸深交所。
泰禾集團曾開發“院子”系列項目,在房地產行業占有一席之地。2020年3月,黃其森家族以200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第99位。
2017年底,黃其森喊出“2000億元的銷售目標”,曾經引發公司股價暴漲,市值一度超過500億元。
近年來,泰禾集團深陷流動性危機,財務狀況持續惡化。黃其森本人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院還對他發出了限制消費令。2023年8月,泰禾集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并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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