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受賄案,對被告人樓文龍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樓文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樓文龍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監管審批、入股城市商業銀行、融資貸款、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51萬余元。
樓盤點評
寫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