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振住房消費信心,讓想買房的老百姓敢買房,2月22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向全行業發起“保交樓”行動倡議,并設立“保交樓”法律援助熱線,解答消費者關于樓盤項目交付問題。
截止目前,平臺共接到求助熱線93個,其中,本周新增30通來電,咨詢網友多集中于西安、石家莊、太原、武漢、鄭州、滄州等20城。經梳理發現,本周求助案例關注度較高并且具有代表性的主要集中在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強制收房、開發商延期交房等方面。樂居邀請到知名律師團隊安理律師事務所為網友提供專業法律支持。
據來自青島的網友求助:合同上交房日期2021年12月底,在2021年10月看房去看過房,房子很多問題,到12月下發驗收合格證通知去收房。但當時大門進門、廚房、衛生間、北角、南角、大客廳、走廊以及陽臺的過門石,都質量有問題,房子裂縫、墻體歪斜等也都沒處理。看合同中顯示交房樓主體只要沒有危害性就可以交房,不收房產生的后果由業主承擔。這種情況下,網友該怎么辦呢?
律師表示此類求助其實還比較普遍,通常情況下,有兩方面可以供業主參考:
1. 合法拒絕收房仍需結合購房合同約定,業主可列明各項質量問題以明確是否影響入住,若影響入住建議固定證據,并與開發商溝通(留存溝通證據)或向開發商發函明確其交房存在的問題及對入住造成的影響引用相關合同條款,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并對房屋履行維修義務,否則拒收房屋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2.若業主被迫收房,則需固定房屋相關問題證據,明確開發商就房屋瑕疵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及維修義務,向行政監管部門住建局投訴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或違約責任。
也有多地網友反饋開發商交房時部分設施并不完善,如燃氣未通等,開發商強制收房,并要求業主簽署諒解備忘錄。通常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辦呢?
律師給出4條建議:
1.若業主認為交房時房屋設施不完善,可根據購房合同相應條款,拒絕收房;
2.就房屋設施不完善問題與開發商溝通并留存溝通錄音錄像證據,依據合同條款向開發商發書面溝通函,明確房屋存在問題及合同條款,明確要求開發商完善并滿足全部交房條件,否則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并留存溝通函送達開發商的證據;
3.為保障業主購房權益,可明確拒絕開發商要求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并要求其完善設施,若無法拒絕,則要求在備忘錄中明確開發商完善設施的截止時間,及開發商后期未滿足應當承擔疊加重違約責任;
4.若開發商仍不配合,則可依據簽署留存證據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開發商依據合同履行交房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近段時間,“保交樓”法律援助熱線向各相關房企、項目方發出《“保交樓”法律援助熱線反饋告知函》,經過“保交樓”法律援助熱線的積極推進,截止目前已經陸續收到來自多個城市的《“保交樓”法律援助熱線反饋回執》。根據房企和項目的回復反饋,后續我們會繼續聚焦維權熱點,協助消費者維權,踐行“保交樓”行動倡議,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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